当前位置: 主页 > 服务承诺
 1、我公司生产的产品,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一年(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力除外)
2、一般情况下传感器的使用寿命为:催化燃烧式传感器为2-3年,电化学式传感器为1.5-2年。传感器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系,使用环境不同,传感器的寿命会发生变化。
3、为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性,我们建议用户,在使用期限内,定期对产品进行维护和校准。
  • 公司地址

    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商务港二号楼
  • 联系电话

    18668959877
  • 电子邮箱

    18668959877@126.com

免责声明:本公司所经营产品在其第三方平台所发布的宣传图片、尺寸、插图、文字描述、价格及其他资料,仅供参考,最终以公司官网及公司人员电话沟通为准,如有误解,请及时与公司反馈,我们会及时处理! Powered by EyouCms     鲁ICP备1202895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