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条 氮气吹扫时,整个吹扫管网氮气压力高不得超过工艺规程规定数值。
第2条 制造氮气时,只需运行一台空压机。要保证另一套缓冲罐不进气升压。
第3条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校验。当设备的安全装置出现故障时,严禁进行氮气制造、吹扫、置换作业。
第4条 严禁随意更改制氮机及空压机设置。
第5条 认真执行“一般安全守则”。
第6条 作业人员进行扫线作业前,要确认氮气纯度合格,当氧含量>2%时,禁止扫线。
第7条 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严防制氮设备在室内大量泄漏氮气,使人窒息。
上一篇: 合肥市液化气价格出现反弹
下一篇: 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计划确保万无一失
公司地址
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商务港二号楼联系电话
18668959877电子邮箱
18668959877@126.com免责声明:本公司所经营产品在其第三方平台所发布的宣传图片、尺寸、插图、文字描述、价格及其他资料,仅供参考,最终以公司官网及公司人员电话沟通为准,如有误解,请及时与公司反馈,我们会及时处理! Powered by EyouCms 鲁ICP备12028954号